2020-04-24 19:16:21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xj.huatu.com/ 文章来源:新疆华图
【导读】华图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同步新疆华图发布: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_待遇和保障,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19新疆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新疆华图微信公众号(xinjianght),新疆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991-4515459 4539521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广泛吸引优秀人才,根据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办公室 行署办公室《印发〈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塔地党办〔2018〕66号)、《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塔地党办〔2019〕34号),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待遇和保障措施
(一)引进人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后的工资待遇按自治区正式在编人员统一工资标准核发,同时缴纳五险一金。
(二)引进人才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
(三)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享受8级职员待遇;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享受7级职员待遇。
(四)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卫生专业除外)的引进人才,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授予中级职称,并不受岗位限制享受相应待遇;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推荐授予副高级职称,并不受岗位限制享受相应待遇;
(五)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不受岗位限制,先享受中级职称待遇;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不受岗位限制先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职称晋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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